|
一、 许可依据 返回顶部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
二、 申请人资格 返回顶部
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 申报材料 返回顶部
保健食品再注册申请表,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网站(www. bjsp.gov.cn)下载。
申报资料内容:
1. 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变更批件)。
4. 产品生产所在地省级保健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该产品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 五年内销售情况的总结。
6. 五年内消费对产品反馈情况的总结。
7. 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四、 审核、审批程序 返回顶部
经履行上述程序,符合要求的,形成审查意见表---经办人---处长---主管局长签署意见---将审查意见表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 办理部门 返回顶部
药品注册处
业务咨询电话:0451-88337400转6061、6161
六、 办理时限 返回顶部
省局收到申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或下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20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局。
七、 受理地点 返回顶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7号 邮编:150020
受理电话:0451-88337400转6050、6788、67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