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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许可依据 返回顶部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
二、申请人资格 返回顶部
具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
三、申报材料 返回顶部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2. 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3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4.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
5. 申请运输药品的情况说明。
四、办理程序 返回顶部
省局直接受理,符合规定的,批准该行政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
在法定时限内告知有关单位或有关行政相对人,并退还申请材料。
五、办理时限 返回顶部
10个工作日
六、受理地点 返回顶部
药品安全监管处(办理部门与经办人要见面)
业务咨询电话:88337400-6160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7号 邮编:1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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