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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许可依据 返回顶部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17号)
二、 申请人资格 返回顶部
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
三、 申报材料 返回顶部
填写再注册申请表[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
www.sda.gov.cn )“下载区”下载];申报资料要求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17号)附件五。
四、 审核、审批程序 返回顶部
经履行上述程序,符合要求的,形成审核意见表,将审核意见表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办理部门 返回顶部
药品注册处
业务咨询电话:0451—88337400转6061、6161
六、办理时限 返回顶部
省局对企业设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受理后在3个月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 受理地点 返回顶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7号 邮编:150020
受理电话:0451—88337400转6050、6788、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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