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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再注册
许可依据
申请人资格
申报材料
审核、审批程序
办理部门
办理时限
受理地点

 

一、 许可依据  返回顶部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17号)

二、 申请人资格  返回顶部

    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

三、 申报材料  返回顶部

    填写再注册申请表[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 www.sda.gov.cn )“下载区”下载];申报资料要求见《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局令第17号)附件五。

四、 审核、审批程序  返回顶部

    经履行上述程序,符合要求的,形成审核意见表,将审核意见表连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办理部门  返回顶部

    药品注册处 业务咨询电话:0451—88337400转6061、6161

六、办理时限  返回顶部

    省局对企业设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受理后在3个月内提出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 受理地点  返回顶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大厅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7号 邮编:150020 受理电话:0451—88337400转6050、6788、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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